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0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83名、小学教师10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具体招聘单位情况详见《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学校简介》(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业资格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要求
1.考生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五)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要求
1.岗位代码为1019的岗位,所学专业(含本科、研究生)的主修方向必须为排球方向。
2.岗位代码为1022、1024、2022、2028的岗位,仅限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历)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中违约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00:00至2023年12月18日23:59′59″(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3)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4日开考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5)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