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面向社会引进60名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广东省唯一轨道交通类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是华南地区轨道交通行业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基地。现有科教城、执信南等多个校区。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txy.cn/)。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具体详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条件:按岗位需求表。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人员类型:不限,不限是指2024年毕业生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5),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学校审核认定。
博士相关专业可报名,相关专业由学校审核认定,不需提交相近专业认定表。
4.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等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期间根据报名情况定期举行面试,招聘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
(1)考生是否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www.qgsydw.com)“审核情况”查询。其中,“审核情况”显示“审核同意”的,则进入资格复核环节;“审核情况”显示“审核不同意”的,则未进入资格复核环节。
(2)资格复核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