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16名,具体岗位见《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一)选聘对象
全国中小学目前在岗的骨干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骨干教师16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选聘其他条件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1日之后出生);
2.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1日之后出生);
3.不限高级职称,符合深圳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现行人才紧缺岗位目录要求,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同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1日之后出生)。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6.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选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4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6:00时止。
2.报名网址:https://www.szkscp.com.cn/。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收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收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4)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考生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其中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的,还需提供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2年和目前仍在聘相应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1日;
(6)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包括相关班主任工作经历和相关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有相应条件要求的必须提供),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1日;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荣誉等材料(收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需提供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有主办单位盖章的比赛文件通知,证明为现场课堂教学比赛);
(8)知情同意书(本人签字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