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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451人公告

2024-02-20  |  来源: 东莞市教育局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24年2-3月设点东莞面向全国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451名,其中毕业生481名,社会人员97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2-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简称《专业对照表》)。

  二、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2023年1月—2024年8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社会人员:是指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岗位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应取得岗位相应职称,并符合本方案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2021—2022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但不得报考中级岗位。

  东莞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存在违反师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10.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学校教职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1)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并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为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2-3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

  3.专业要求

  (1)专业相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考生的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层次的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下同)。

  ②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③考生所持教育系列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其中初级职称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4年1月)。

  ④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通用技术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所持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

  ⑤报考辅系列岗位的考生取得岗位对应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可视同专业相符。

  (2)专业相近。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课程、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方向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毕业生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③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4年师范毕业生;

  ④属于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高校范围(Ⅰ类、Ⅱ类)的2024年毕业生;

  ⑤2024年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要求

  ①教师社会人员岗位: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通用技术教师岗位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提供学科岗位(岗位对应专业)对应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报考,如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取得计算机中级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工程师等可报考。

  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2021—2022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但不得报考中级岗位。

  ②辅系列社会人员岗位:须取得岗位对应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各岗位职称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6.其他条件。毕业生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具体见《专业对照表》);毕业生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基本要求为二级乙等(各岗位可以适当提高,具体见《岗位表》)。报考毕业生英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相关英语证书和报考毕业生全部岗位暂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可在报考时提交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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