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下半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州概况
高州市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源地、冼夫人故里、中国荔乡。全市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377万亩、耕地91万亩,辖23个镇、5个街道,人口183万。高州地处粤西桂东之交通要冲,洛湛铁路、包茂高速、汕湛高速、云茂高速、207国道以及113、280、283省道在市域内纵横交汇,交通便利。
高州市建成华南地区最大的蛋鸡场、粤西最大的生猪养殖场、全国最大的鳄鱼养殖基地,是著名的荔枝、龙眼、香蕉之乡;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被评为中国楹联文化城市、广东省十大传统美食之乡。高州进入“空明斩”全国百强县、浙江大学“两山”发展全国百强县、赛迪全国服务业百强县,入围社科院中国县域品牌传播影响力百强、文旅品牌百强、宜居品牌影响力百强,获评中国绿色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北关街区入选第二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23个镇全部通过省卫生镇暗访测评和技术评估。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2023年下半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2023年下半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相应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高州市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统一在“2023年下半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8)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7:00。
3.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4.报考高州市融媒体中心普通话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202314010、202314011)的考生在网络报名后,需按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初筛。
初筛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有普通话主持人的身高体态、音质音准等资格条件。请报考普通话主持人岗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内到广东省高州市府前路63号(高州市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进行资格初筛。初筛的测试内容为新闻播报及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其中,新闻播报时间2分钟,才艺展示时间3分钟。新闻播报内容:由负责初筛的人员指定一篇新闻稿,所有考生现场对同一篇稿件进行播报;才艺展示内容:以唱歌、朗诵、舞蹈、器乐等为主要形式。现场初筛当天,报名考生随机抽取顺序号进行初筛测评。初筛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初筛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初筛合格者参加招聘笔试考试。
(二)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2023年9月27日8:30至2023年9月28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故意扰乱者,纳入不诚信记录名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9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时,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历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5.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应在报名系统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笔试的当天下午14:30至17:00,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广东省高州市文明路23号,电话:0668-6662847)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