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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赴外校园招聘“优才计划”150人公告

2023-09-11  |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我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联系电话

  详见《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栏--选择“2023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生证。

  (3)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以上(1)—(3)项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及聘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参与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预计在2023年9月22日9:00后开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在2023年9月23日9:00,西安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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