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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6人公告

2022-10-11  |  来源: 中山市坦洲镇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6名。其中:火场文书2名、战斗员2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2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役军人”)、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和体育特长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周岁。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6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B2(含)以上。

  (三)火场文书岗位2名。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党政机关或消防救援队伍宣传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管理类等专业,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含)以上。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国家政府、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坦洲镇政府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提供);

  ⑦工作经历证明(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用以证明“放宽年龄”资格。证明应当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

  ⑧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或上传照片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邮箱tz_xfdd@163.com(163邮箱),其中报名表不能以图片形式发送,以图片形式发送视为无效,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1人报考多个岗位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的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均在一天内进行。

  2、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请根据通知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做好防疫措施参加考核,对未落实要求做好防疫措施的,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

  3、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按照顺序依次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体能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若参加了笔试,相应成绩视为无效。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30%+面试×20%。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根据该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4、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

  6、体能测试

  (1)战斗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40公斤坐姿下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15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 +单杠引体向上(40公斤坐姿下拉)成绩×30%。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时事政治、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岗位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8、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知识、能力、品德、修养等有关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应聘者应在面试前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毕业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者近期一寸证件照照片2张。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若面试前,以上资料提交不完全,则无法进入面试。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排名中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在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2、心理健康测试。要求体检合格人员接受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安排的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合格者将在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3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1、优先聘用规则:“退役军人”、中共党员、篮球、游泳等体育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替补空缺名额聘用规则:为及时补充消防救援执勤力量,在招聘中,若某个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人数名额可在其他招聘岗位符合聘用条件考生中考核排名择优递补招聘。

  3、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1年(含岗前培训试用期2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0-86636112。

  (七)注意事项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配合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行程码”。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招聘过程中,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将以邮件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付外,其余项目均不收取费用。

  5.本公告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负责解释。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

2022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tzz/rsxx/content/post_2170277.html

 

附件:

1.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docx

2: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x

3.中山市坦洲镇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体能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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